1. 只受理中国大陆因私护照; 2. 不接受护照曾有DT记录(即持护照前往香港或澳门而没有飞往其他国家)或持有效泰国签证(或其他国家签证)进入香港或澳门但实际未前往泰国(或其他国家)的记录。 3. 外领区需要暂住证原件. 4. 材料齐全后开始受理,签证费到账后送签!拒签费用一律不退! 5. 签证结果未出请不要开票确认酒店!否则造成一切损失我司不予承担! 6. 在办理签证期间,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、担保金或予以劝退;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,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者要求前往面试,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(此情况由领馆决定,我司无法干预)。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,本网相关的受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,非法定承诺。 7. 请您理解提供完整材料并不能作为获得签证的保证,最终签证结果将由申请国领馆决定。